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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借阅制度

作者:主编 时间:2020-06-30 来源:未知

图书借阅制度

 

一、 凡本校教职员及学生借书,必须遵循图书室规定,教师持工作证办理借阅,学生持校卡办理借阅

二、 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二册,借阅时间不超过两周;学生每次借书不得超过一册,借阅时间不超过一周。如未用完必须办理续借手续,特殊需要酌情考虑。每学期末清查一次书籍,收回所有外借书刊。

三、 学生借阅时间安排:以个人外借和班级集体外借为主,学生集中借阅时间为班级每周阅读时间,每两周借阅一次,由每个班级图书管理员进行借书并做好登记。 

四、 图书室除按计划组织学生课外阅读外,仅供本校师生借阅。外单位人员进入借阅须经上级领导批示,方可办理借阅手续。

五、 凡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图书,不得在书刊上批注、勾划、撕剪,不得转借或遗失,否则按书价赔偿。

六、 借书卡如有遗失应及时声明,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,可以补办,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
七、 凡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员工,必须先还清所借书籍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